关于印发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发)委,省江北集中区产发部,经开区、大桥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协同推进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结合芜湖市制造业特点和技术装备状况,特制定了《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芜经信技术〔2019〕8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16日

附件: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