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园区、各入驻企业: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经开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中秋、国庆将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是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中心各园区及入驻企业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芜安办〔2023〕45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提前研判分析“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1.做好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
2.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3.各类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事前履行报备程序,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进行装修、装饰等施工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5.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6.正确使用电源线,不私拉乱设电线,不违规使用各种电器设备,认真做好机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全面排查老化、破损、浸温导线及各种绝缘性缺损状况,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用电。节前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是否关闭,配电柜空气开关是否切断。
7.做好危化品的登记和储存工作。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必须相符。
8.各入驻企业在放假期间如需加班,请填写《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企业联络员登记表》,并于9月27日下午17点前报园区后勤部备案。
联系人:
银湖后勤部 李 莉 电话:0553-5848082
龙山后勤部 朱 虹 电话:0553-5690608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企业联络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