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要注意厘清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党组织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必须明确,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无疑是错误的,但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也不符合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必须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脱离生产经营就没有了生命力,就会成为“两张皮”。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企业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上下功夫,严密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