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度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贡献奖
1.申报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个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仍在我市科技创新岗位工作;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一系列成果或重大成果,推动了该技术领域较大发展。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作为项目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
2.申报科技创新贡献奖的团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为省、市重点扶持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或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公司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3)团队项目在我市进展良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较快,企业发展迅速,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对推动我市产业发展可发挥积极的支撑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团队核心成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
3.申报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掌握了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承担市级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创新型(试点)企业,连续3年研发经费投入增幅不低于全市高企平均水平;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近3年来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市场价值;
(3)推动产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围绕我市首位产业、支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或配套技术的开发、创新和集成,提升了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或产品的更新换代,形成较大生产规模;
(4)企业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
 (二)科技进步奖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稳定应用1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围绕我市首位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上有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上有难度,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省内行业的先进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关,并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所开发的项目经过1年以上稳定的实施应用,产生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推动了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科技创新合作奖
申报科技创新合作奖的单位或个人须合作3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与芜湖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中,其研究、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芜湖进行有效的转化并实现产业化,对芜湖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向芜湖企事业单位传授先进科技知识,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了芜湖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促进芜湖与市外、境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建立或开拓了芜湖与市外、境外在科技方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交流渠道,对芜湖科技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实行网上、纸质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今年市科技奖申报通过易企网进行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http://www.eqoho.com/qlqdService/index.htm)易企网注册登陆进行在线申报,并扫描上传相关附件。
(二)纸质材料申报
网上申报结束后,由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向所属推荐部门申报,其中,申报单位属中央、省驻芜单位和市直属单位的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他申报单位向所属县区(江北集中区、经开区、大桥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申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都需加盖公章)。各推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地址: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7楼)。
三、申报材料
2016年度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的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书面材料A4纸单面打印,报奖材料(主件和附件)一式二份(胶装),其中一份为原件,材料不按规定装订的一律不收。推荐材料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技进步奖
1.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附件:
(1)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评价证明;
(2)技术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是指查新报告(2015年7月以后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报告、法定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3)应用单位证明:指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
(4)知识产权证明:指推荐项目提交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证明的授权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等内容;
(5)其他必须相关证明。
(二)科技创新贡献奖及科技创新合作奖
1.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附件:
(1)科技创新贡献的主要材料及其证明;
(2)科技创新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不得申报的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1.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
3.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
请各推荐部门和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的质量。本通知同时在芜湖市科技局网站发布。
工作承办科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王成君、刘健             电话:3830693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联系人:王涛     电话:5846653
政务中心科技窗口联系人:蔡剑虹   电话:2963109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