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企业研发投入贷款贴息补助实施方案》安排,现就开展2016年企业研发投入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活动,按有关规定列支研发经费,单独设立明细账,并向银行机构申请有研发投入贷款的企业,2015年度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研发投入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且占年销售收入比重1%以上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15年通过省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报表中填报审核数为依据。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贴息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骑缝章)复印件。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填报的2015年度《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其他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的研发项目加计扣除税审报告;
4.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付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上年度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6.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等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盖章推荐申报;
2.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凌宗鉴 3833603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