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家孵化企业获得2015年度税收地方实得部分返还奖励,金额共计10.09万元。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13]75号)文件精神,入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企业,所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享受5年内全额返还奖励。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余年来,中心坚持秉承“企业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和宗旨,及时、积极、主动帮助入孵企业申报兑现各项优惠政策。截至目前,中心共为企业争取各类政策兑现和扶持项目364项,争取支持资金达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