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开区)人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土优秀人才工程的通知》(芜人才办〔2019〕2号)要求,现就开展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资金扶持

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评选名额为20名。对获选的优秀人才给予1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专项用于入选人才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申报单位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此次全市申报推荐人选名额为40名,各单位根据《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组织推荐。以往已获得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认定的,可以重复推荐。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市人社局《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暂行办法》(芜人社秘〔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入选范围和条件及申报材料附后(附件2)。

《关于印发<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及《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申报表》可登陆“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专区——人事人才”下载。

三、评审程序和时限

1.组织申报。3月8日前,申报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根据人选的类别和申报条件,向县、区人社局申报(在芜中直、省直单位直接报送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申报表》(附件3)和其他材料,纸质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本(JPG格式)。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上报。3月15日前,各县区人社局对照入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条件核实、筛选、梳理,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需征求属地计生、综治、环保、纪检、法院、安监等有关部门意见,填写《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人选汇总表》(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

3.专家评审。3月29日前,市人社局对人选对象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人选对象专业能力、业务成就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按分配名额提出具体人选建议名单并排序。

4.人选公示。4月12日前,公示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干教)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人选发布。4月30日前,由市人社局对外发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要主动协调组织部(人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战新办等部门参与,共同做好推荐申报、评选认定工作。有关评选组织、评审机构和评审规则等,参照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把好推荐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严格选拔程序。人选推荐和评审选拔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要按照申报、评审、公示、人选发布的程序,把握好每个程序的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选拔工作。

4.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区人社局和相关单位要对报送的申报材料把关,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材料)按填报要求填写、签字和盖章,采用A4纸打印生成、word文件格式,成果复印件注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与《申报表》装订成册,原则上不超过36页纸。

联系电话(传真):0553-3991127、3991128

联系人:市人社局外专局   史锋  陈振宇

电子邮箱:14513500@qq.com

 

附件:1.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选拔范围和条件、申报材料

3.《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申报表》

4.《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人选汇总表》

关于开展芜湖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芜人社秘〔2019〕4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