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入驻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补充通知》(芜疫控指〔2020〕15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芜疫控指〔2020〕20号)等市、区文件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科创中心入驻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时间

各企业须严格按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补充通知》(芜疫控指〔2020〕15号)文件要求,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企业须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芜疫控指〔2020〕20号)文件要求,复工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经开区管委会备案,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开展生产、作业场地等人员集聚区域的每日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做到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生产安全。

、加强人员管理和信息上报

各企业要优先使用本地员工,所有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员工在疫情未有效解除前均不得返芜,对其他即将复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规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14天,要细化责任,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湖北返芜人员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湖北返芜人员摸排统计表》及《湖北返芜人员摸排发热人员信息登记表》,报所在园区发展部。

四、园区卫生防疫管理

即日起,来访人员、外来车辆一律实行登记管理,外卖、快递一律园区大门外自取,不得入园。园区全面开展公共区域及公用设施设备的定期定时消毒工作,园区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废弃口罩,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确保环境卫生,严防交叉感染。在此也呼吁各企业将使用过的废弃口罩自觉扔进指定垃圾容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关爱他人、温暖你我。

五、园区公共场所管理

园区食堂、龙山大榕树咖啡、创星空咖啡等公共场所,在疫情解除前参照《关于政务文化中心区域食堂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就餐的通知》(芜机发〔2020〕4号)执行,安排专业消毒记录在案,建立台账;对工作人员逐一进行旅行史、接触史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作人员全时佩戴口罩,每日进行最少两次体温测量,并且登记备案;提倡自带餐具或打包盒饭分散就餐,避免人员集中聚集用餐和交叉感染。活动中心在疫情解除前暂停开放。

六、相关费用减免

在当前全社会共同抗击疫情的特殊形势下,各入驻企业积极响应市、区政府延迟复工的号召,充分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但也面临着经营发展的巨大压力。为减少企业因抗击疫情延迟复工等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与企业共渡难关,科创中心将对延迟复工等符合市、区文件规定的入驻企业酌情减免房租等服务费用,具体减免优惠待研究报批后执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科创中心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让我们一起行动,共渡难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